北京大巴车租赁行业整体向着规范化方向发展
北京大巴车租赁行业存在多小散弱的问题。北京大巴车租赁公司化经营、员工制管理,属性集约化、品牌化发展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基本方向,规定了每年质量信誉考核与经营规模是经营者再次获得特许经营权必备的条件,相关政策明确规定了从事经营北京大巴车租赁应当具备的条件等。
针对北京大巴车租赁经营权有偿出让不规范、出让金额过高问题,增加北京大巴车租赁企业与司机负担。从经营权期限、出让程序、新增方式、经营权流转及特许经营合同收回等方面对特许经营权制度作出系统的规定。
其中,明确规定新增客运北京大巴车租赁特许经营权出让要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以服务质量与有利规模化经营管理为主要竞标条件的招投标等的方式授予中标人。关于驾驶员权益保障不充分,经营者应当承担经营服务的主体责任UI经营风险的规范内容,包括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按月足额发放驾驶员的工资,缴纳各项的社会保险费,建立驾驶员工资集体协商的制度等,明确企业应当为驾驶员的服务行为承担与之相应法律的责任,对因拒载违规的驾驶员,除了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外,企业的相关责任,将驾驶员服务行为纳入到企业服务信誉考核,作为对北京大巴车租赁企业评价和实施处罚的依据。
针对北京大巴车租赁行业退出机制不健全,应当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到收回特许经营权。将原来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被吊销的行为增加十种,虚增运费的行为,则要终身禁入。
针对北京大巴车租赁经营权有偿出让不规范、出让金额过高问题,增加北京大巴车租赁企业与司机负担。从经营权期限、出让程序、新增方式、经营权流转及特许经营合同收回等方面对特许经营权制度作出系统的规定。
其中,明确规定新增客运北京大巴车租赁特许经营权出让要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以服务质量与有利规模化经营管理为主要竞标条件的招投标等的方式授予中标人。关于驾驶员权益保障不充分,经营者应当承担经营服务的主体责任UI经营风险的规范内容,包括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按月足额发放驾驶员的工资,缴纳各项的社会保险费,建立驾驶员工资集体协商的制度等,明确企业应当为驾驶员的服务行为承担与之相应法律的责任,对因拒载违规的驾驶员,除了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外,企业的相关责任,将驾驶员服务行为纳入到企业服务信誉考核,作为对北京大巴车租赁企业评价和实施处罚的依据。
针对北京大巴车租赁行业退出机制不健全,应当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到收回特许经营权。将原来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被吊销的行为增加十种,虚增运费的行为,则要终身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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